一、预算管理一体化下资金退回的流程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的通知(财办〔2023〕12号)于2023年3月2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财办〔2020〕13号)同时废止;财办〔2023〕12号修改了财办【2020】13号跨年度资金退回流程。
资金退回是指代理银行支付后,由于原支付凭证收款人账户信息有误资金被收款行退回,或单位、收款人主动将资金退回的情况。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不得退回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1、因收款人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发生资金退回的,代理银行匹配原支付凭证信息,在一体化系统中生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退回通知书》发送财政部门和单位,并将资金退回至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和单位根据退回通知书进行会计核算,并恢复单位预算指标额度。
2、支付完成后收款人主动退回资金的,代理银行应向财政部门发送《零余额账户到账通知书》,并在收到退回款项当日通知单位核实原支付信息。
(1)单位确认属于当年资金退回的,单位通过一体化系统向代理银行发送《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退回通知书》,代理银行依据退回通知书将资金退回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和单位分别依据退回通知书回单进行会计核算,并恢复单位预算指标额度。单位可按规定程序重新向财政申请支付资金。
(2)单位确认属于跨年度资金退回的,单位需通过一体化系统补全退回资金要素,并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由单位通过一体化系统向代理银行发送《资金退回通知书》,代理银行依据退回通知书将资金退回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和单位分别依据退回通知书回单进行会计核算。对于项目未结束的跨年资金退回,可允许单位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财政部门追加相应可执行指标;对于项目已经结束或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跨年度资金退回,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按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收回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二、当年资金退回的会计处理
单位依据《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退回通知书》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门恢复单位预算指标额度。
(一)当月支付的资金当月退回
1、对于当月支付的资金退回,为一目了然便于查询及简化核算,可将支付与退回2笔的一付一退银行凭证放一起,即将支付资金时打印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资金退回(被动)通知书》共2张作为附件,一体化生成勾选在一张会计凭证上。假设支付办公费2万元,因账号错误退回。
①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2万元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2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省及以上预算单位使用以前年度预算指标)2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省及以上预算单位使用以前年度预算指标) -2万元
②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2万元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2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或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省及以上预算单位使用以前年度预算指标) 2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或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省及以上预算单位使用以前年度预算指标) -2万元
2、当月或下月再支付出去,应当根据收到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按照凭证上的国库集中支付入账金额
①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2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省及以上预算单位使用以前年度预算指标) 2万元
②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2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或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省及以上预算单位使用以前年度预算指标) 2万元
(二)当月支付的资金下月退回
下月退回时,单位依据《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退回通知书》进行会计核算,生成红字凭证冲销原支付的会计凭证。下月再支付时,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并注明原始凭证在上月的哪号凭证附件后。
实践中,为一目了然便于查询及简化核算,可将下月退回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退回通知书》与再支付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放一起,一体化生成勾选在一张会计凭证上,并注明原始凭证在上月的哪号凭证附件后。会计分录同上“(一)1”。
三、跨年资金退回的会计处理
●●关于跨年资金退回的几种情形
财政预算资金退回时必须按原渠道退回,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不得退回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跨年资金退回,无论是市县级还是中央级和省级单位,均属于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单位依据代理银行将资金退回国库的《资金退回通知书》进行会计核算。
(1)对于项目未结束的跨年资金退回,可允许单位继续按原用途使用,财政部门追加相应可执行指标
(2)对于项目已经结束或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跨年度资金退回,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按照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3)收回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作为新的预算项目重新申请和安排。
●●会计核算案例
某事业单位F于2023年12月31日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办公费2万元,因付款时单位B账号错误未支付成功于2024年1月将资金退回,代理银行匹配原支付凭证信息,在一体化系统中生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退回通知书》发送单位,并将资金退回至国库。F单位于2021年8月开始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F单位确认属于跨年度资金退回,直接将资金退回国库。同时,F单位向财政申请在2024年重新支付给B单位正确的账号。财政部门同意单位继续按原用途使用,于2024年追加相应可执行的预算指标。
(一)财政部门同意单位继续按原用途使用
1、F单位收到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到账通知书》时,核实原支付信息属错误,故确认退回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退回国库,F单位凭《资金退回通知书》回单。无论是市县级还是省级以上预算单位,以下会计分录相同。
①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贷:应付账款——B单位 2万元
(注:此处有两种核算方法,一是不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核算,理由同上。二是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核算。但是小编个人倾向于方法一,因为实质重于形式,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此处并非调整上年盈余事项,费用发生的归属期仍属上年,只是账号错了需重付而跨年资金退回。)
②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2万元
2、财政部门同意追加预算指标(作为上年结转指标),F单位在财政追加预算指标内支付给B供货单位正确的账号
①财务会计
借:应付账款——B单位 2万元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②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2万元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二)财政部门收回退回资金,作为新的预算指标下达
1、F单位收到代理银行《零余额账户到账通知书》时,核实原支付信息属错误,故确认退回零余额账户。
①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贷: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2万元
同时
借: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2万元
贷:累计盈余 2万元
(注:此处为什么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核算?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此处并非调整上年盈余事项,费用发生的归属期仍属上年。但是因为财政作为2024年新的预算指标下达,这是没有办法的会计分录。因此,此种情况,财政部门如果按(一)作为上年结转指标追加预算指标更为合适)
②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2万元
2、代理银行退回国库,F单位凭退回通知书回单。
①财务会计
借:累计盈余——归集调整预算结转结余——上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2万元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②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 2万元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2万元
3、财政部门同意追加2024年新的预算指标,F单位在财政追加预算指标内支付给B供货单位正确的账号
①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 2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2万元
②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2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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